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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政协九届三次会议20240096号提案主办工作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5 17:31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谭晋、胡云彪、刘红梅、民进恩施州总支、唐琛、张力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恩施州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的提案已知悉,非常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州民政局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养老服务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优化服务供给,提升工作效能,密切部门配合,全州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的体系不断健全、政策不断完善、设施不断丰富,工作基础更加夯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州委、州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州级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指导各县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加快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推进机制,州本级以及恩施、建始、咸丰、来凤等4个县市相继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共核定事业编制55名。构建政策体系。州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若干措施》《关于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等政策性文件,制定了28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到2025年全州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整合中央、省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市本级55%以上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近三年争取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债券资金近3.28亿元,实施了一批养老基础设施项目。

(二)强化基本养老。扩大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提请州政府提高保障标准。目前全市城乡低保保障对象15.66万人,平均标准分别为765元/人·月、570元/人·月;城乡特困保障对象1.96万人,平均标准分别为1530元/人·月、1140元/人·月。全州11.2万人享受高龄津贴、1万人享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提升机构养老。全面推行失能特困人员县级集中照护,建成8个县级照护中心;推动一批特困供养机构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农村中心福利院县级直管。推动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实施“改造工程”“平安工程”“冬暖工程”,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烟雾报警器,设立集中取暖房,并为老人房间加装空调,全面改善供养对象生活条件。中国社会报刊发《湖北省恩施州加快农村福利院标准化建设》,推介恩施做法。优化社区居家养老。近年来,全州建成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48个、71个老年助餐设施,提升改造88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全州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254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1298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8.75%,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7.53%。来凤县幸福食堂建设工作经验获省民政厅和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推介。

(三)强化服务供给。发展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满足老年人基本照料、安全和生活便利需要,累计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5153户。在恩施市、来凤县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00张,加快建设“15分钟”养老服务生活圈。探索开展智慧养老服务。推广应用国家、省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成机构实名认证及信息录入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将设备终端延伸至有养老需求的家庭,开展助医、助餐、助浴、助急、助乐“六助”服务。恩施、利川、来凤、建始4个县市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系统覆盖20个社区,录入服务对象数据约4万人,为1.1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有效缓解了部分空巢独居老人养老困难。推行“医养结合”服务。实行“医办养”“养办医”“医养融合”的三种模式,全州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12家,恩施州优抚医院被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05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了签约服务,实现签约全覆盖。目前,全州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1280张,日在院养老人员831人。我州是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机构10家、床位96张,每10万人口拥有安宁疗护床位在全省前列。

(四)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要素保障。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理,建立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的“四同步”工作机制,推动完善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拓展发展路径。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县市成立国有养老企业,鼓励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或医疗卫生机构运营县域失能特困供养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恩施、宣恩、咸丰、鹤峰等县市已成立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开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同时,整合资源,将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实行区域化集中供养,闲置的养老床位推向市场,引入市场主体公建民营,目前,宣恩、咸丰、来凤等县市已取得一定成效。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招商引资引导有实力、讲诚信的企业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2024年,湖北问天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恩施州新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到大峡谷风景管理区、建始县茅田乡投资建设养老服务项目。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老年人口统计调查。新一轮机构改革于2024年6月完成,明确将卫生健康部门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等职责划入民政部门,州民政局增设老龄工作科,主要职责包含了“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州政府在《关于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中明确“到2025年建成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全省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中也明确“建立老年人状况和老龄事业统计调查制度”。下一步,州民政局将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好老年人口统计调查,全面摸清人口老龄化相关情况,为提升基本养老公共服务能力提供数据支撑。

(二)加强养老服务资源统筹。虽然在清理议事协调机制时,州级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老龄委员会已取消,但省级老龄委员会仍然保留。下一步,我们将在省老龄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部门沟通和联系,定期协调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设立及安全管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医养结合、旅居康养、老年教育、文化娱乐、社会参与等方面进行会商,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多服务和产品,分类满足不同老年群体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三)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恩施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持续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完成2024年新建9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改造提升2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288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8个示范性老年幸福食堂和4个医养结合示范点的民生实事建设。到2025年,全州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乡镇(街道)的比例达到6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以上,累计完成适老化改造10160户。积极争取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县市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推进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点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四)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农村福利院区域布局和资源配置,实现特困人员跨乡镇集中供养。进一步盘活农村福利院的养老资源,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多余床位向经济困难的全失能人员开放,有条件的农村福利院可覆盖到留守、高龄、重残老年群体。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引入市场主体运营闲置的农村福利院,或将闲置的农村福利院改造成互助式养老、老年助餐、老年教育、医疗康养等养老服务设施,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引进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对辖区内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连锁化运营。

(五)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省民政厅要求,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未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地(市、州)、县(市、区),使用全省“颐养湖北”智慧养老信息系统实现养老服务的信息化,不再单独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目前,我们已完成养老机构及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全省智慧养老信息系统,链接养老机构、市场主体、村(社区)及养老服务组织等信息,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家政服务、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等养老服务。

恩施州民政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