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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民政局关于印发 《恩施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12:08

索引号: 011459837/2025-1409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恩施州民政局 发文字号: 恩施州民政规〔2025〕2 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效力状态: 有效


恩施州民政局关于印发《恩施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民办发〔202036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33号)、《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821号)、《民政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指南》相关精神,州民政局制定了《恩施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恩施州民政局

     2025421



恩施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指引

一、社区社会组织类别

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村)居民发起并成立的,在城乡社区范围内开展生活服务、居民互助、公益慈善、文化体育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类等活动的组织。社区居(村)委会及其工作机构、不具备组织形式或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业主委员会不列入社区社会组织范围。

(一)公益慈善类。开展济困、扶老、救孤、助残、优抚、救灾、助医、助学、环保等公益慈善活动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如助老志愿服务队、助残志愿服务队、夕阳红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队等。

(二)生活服务类。开展社区养老、医疗保健、托幼、文化教育、就业培训、家政维修等便民利民服务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如社区便民服务团队、社区公共卫生宣传和预防团队、社区科普宣传和服务中心、农业生产互助团队、种植养殖技术咨询辅导团队、乡村精神文明宣传队等。

(三)社区事务类。开展社区卫生、治安巡逻、安全管理、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物业协商、红白理事、矛盾调处、农村生产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中,以及社区各类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妇女协会等组织;如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综合治安巡逻队等。

(四)文体活动类。开展书画、球类、棋牌、秧歌、舞蹈、表演、健身、武术、戏曲、乐器等文体娱乐活动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如各类文艺爱好团队、广场舞团队、戏曲爱好者团队、剪纸或者书画团队、健身团队、棋牌爱好团队、全民健走团(队)、社区小舞台、小剧团、合唱队、插花队、茶艺表演队、手工坊、秧歌队、腰鼓队等。

(五)其他类别。指以上四类未能覆盖的其他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

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

(一)备案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具体格式为恩施州****街道(乡镇)名称**村(社区)+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在不与其他组织重名的前提下,可选择不加字号。如“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大桥路社区XX老年文艺队”“恩施市小渡船街道机场路社区乡贤理事会”。社区社会组织名称中的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要求。

2.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或活动场所,场所可以与其他单位或组织共享使用。

3.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业务活动相匹配的工作人员有明确的负责人和固定的联系方式。负责人应当具备组织开展业务活动能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4.有规范的章程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的章程应当按照《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有关规定制定,各备案机关要指导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章程,备案时应提交按章程示范文本制定修改的章程。

5.有活动经费来源:街道(乡镇)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经费可来源于个人赞助、捐赠、社会赞助、活动补贴等,街道(乡镇)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特征,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备案的流程

1.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准备相应备案材料(备案表、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成员花名册、章程、其他应该备案的内容),报社区居(村)委会预审;

2.经社区居(村)委会预审通过后向所属街道(乡镇)办事处提出备案申请;

3.街道(乡镇)办事处自收到全部有效申请备案材料完成审查,审查符合备案条件的,依法进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退件并说明理由。

4.出具备案编号

在街道(乡镇)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经街道(乡镇)审查同意备案后,由街道(乡镇)设立备案编号,在《恩施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街道(乡镇)办事处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备案编号”一栏填写备案编号。备案编号具有唯一性。备案编号统一使用恩施州(ESZ拼音首字母大写+县(市)拼音首字母大写+街道(乡镇)拼音首字母大写+社区拼音首字母大写+序号(共保留5位)构成。例:恩施州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大桥路社区XX老年文艺队:ESZESSXDCDQL00001,恩施市小渡船街道机场路社区乡贤理事会:ESZESSXDCJCL00002以此类推。

(三)不予备案的情形

1.拟设立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宗旨、业务范围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申请备案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在同一社区内已有名称相同的社区社会组织的;

4.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5.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四)变更、注销

社会组织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备案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社区社会组织需要解散、终止的,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解散、终止。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应当自解散、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备案。社区社会组织自愿申请解散的,备案街道(乡镇)应将其备案号作废并不得再次使用。

三、分类管理要求

1.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直接向(县)市民政局依法申请登记。

2.对规模较大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管理;

3.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应每年向备案乡镇、街道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四、其他相关要求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在本指引发布前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需及时按照本指引要求,规范备案。各乡镇、街道应对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附件1

恩施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手册

组织名称

备案证号:

组织类别:

备案日期:

恩施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

市 县街道(乡镇)备案时间:

组织名称


备案编号



所属社区


成员数量


活动经费来源


发起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活动宗旨及主要内容

负责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社区社会组织职务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签字

()委员会审核意见:

(盖章):

乡镇、街道办事处备案意见:

(盖章)

(注:此表格一式三份,社区社会组织、审核单位各一份。类型按公益慈善、生活服务、社区事务、文体活动四类划分。)

社区社会组织员名册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

社会组织职务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

第一条(名称和性质)本组织的名称是(XXX///XXX ///XXX街道/乡镇XXX社区/XXXX)。日常在社区开展活动时,本组织使用的简称为 (XXX社区/XXXX)。

〔注:社区社会组织名称,由所在市(地//盟)名称+县(市//旗)名称+街道(乡镇)名称+社区(村)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如“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建国里社区夕阳红志愿服务队”、“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路街道建南社区金秋艺术团”。社区社会组织名称中的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在不与其他组织重名的前提下,可选择不加字号。在街道(乡镇)层面直接成立的组织,可简称为XXX街道(乡镇)XXX,不加所在社区(村)名称。〕

本组织是由 (XXX街道/乡镇居民、XXX社区/村居民、驻区单位等)自愿举办、在本 (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区社会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

本组织属于 (公益慈善、生活服务、社区事务、文体活动)类社区社会组织。

〔注:公益慈善类是指社区社会组织中以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灾、助医、助学、环保等公益慈善活动的各类组织;生活服务类是指社区社会组织中开展社区养老、医疗保健、托幼、文化教育、就业培训、家政维修等便民利民服务的各类组织;社区事务类是指社区社会组织中开展社区卫生、治安巡逻、安全管理、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物业协商、红白理事、纠纷调处、农村生产服务等活动的组织,以及社区各类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计划生育协会、妇女协会等各类组织;文体活动类是指社区社会组织中开展书画、球类、棋牌、秧歌、舞蹈、表演、健身、武术、戏曲、乐器等活动的各类组织。〕

第二条(宗旨)本组织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居(村)民自治章程,开展 (如社区治安巡逻、困难群众关爱、为老志愿服务、社区纠纷调解、居民文体娱乐等)活动,积极为 (XXX街道/乡镇、XXX社区/村)建设作出贡献。

第三条(党的领导)本组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 (XXX街道/乡镇党组织、XXX社区/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活动指导)本组织接受(XXX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XXX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导)。筹备开展重大活动应当遵守 (XXX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XXX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有关要求。

第五条(业务范围)本组织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

(二)…………;

……………………

〔注:业务范围应当明确、具体,体现自身宗旨,符合组织分类。〕

第六条(加入条件)申请加入本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属于 (XXX街道/乡镇居民、XXX社区/村居民、驻区/村单位及其人员);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遵守本组织章程;

(五)有加入本组织的意愿;

(六)能积极参加本组织活动;

……………………

第七条(加入程序)申请加入本组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

(一)向本组织提出加入申请;

(二)经本组织 (负责人或负责人集体讨论)审核通过;

……………………

第八条(成员权利)本组织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组织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组织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组织活动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

第九条(成员义务)本组织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二)维护本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组织交办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活动费用(如本组织无交纳活动费用的情况,可删减此项)

………………

第十条(退出)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退出本组织:

(一)不按规定交纳活动费用(如本组织无交纳活动费用的情况,可删减此项);

(二)无故连续一年不参加本组织活动;

(三)不再符合成员条件;

………………

第十一条(决策机构和职责)本组织的决策机构是全体成员会议。

全体成员会议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产生或者罢免本组织负责人;审议通过本组织财物和资金管理使用原则;制定活动费用收取标准(如本组织无交纳活动费用的情况,可删减此内容);决定本组织重大活动和支出;决定本组织终止事宜等。

第十二条(决策规则)本组织全体成员会议每年召开1或多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实行11票制。全体成员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负责人)本组织负责人包括(职务,如团长、副团长、队长、副队长等)。

本组织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组织开展本组织业务活动能力;

(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

第十四条(负责人职责)本组织负责人(或负责人会议)受全体成员会议委托管理本组织日常事务,对全体成员会议负责。

负责人(或负责人会议)的职责包括:执行全体成员会议的决议;筹备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组织开展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决定本组织成员的吸收和除名;向全体成员会议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全体成员会议委托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资产来源及使用)本组织的财物和资金来源包括向成员收取的活动费用(如本组织无交纳活动费用的情况,可删减此内容)、社会捐赠、企业赞助、政府资助、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本组织的财物和资金主要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在成员之间分配。

财物和资金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节约的原则,其中来源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组织的财产。

第十六条(内部监督)本组织成员有权检查本组织财务情况,对本组织负责人违反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本组织负责人或其他成员的行为损害本组织利益时,可以要求其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终止)本组织终止活动,应当经全体成员会议表决通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终止手续。

本组织终止活动后应当在 (XXX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XXX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财产清算,剩余财产用于本 (街道/乡镇、社区/村)相关的公益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第十八条(通过)本章程于 年 月 日经本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组织全体成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