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民政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011459837/2026-0618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单位: | 州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6年02月27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25年,州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立足民政职能职责,统筹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工作,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2025年法治工作情况
(一)法治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将民政法治建设纳入全州民政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先后召开党组会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恩施州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及法治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学法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明确124个必学任务;制定年度法治重点工作清单,细化16项具体任务。着力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6名政治素质好、法治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获提拔重用,1名干部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
(二)民政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狠抓民政政策法规工作,在社会救助领域出台《恩施州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为全面认定和监测低收入人口提供政策支撑。在养老服务领域,出台《全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膳食工作指引(试行)》等地方标准及行政规范性文件5个,进一步规范了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殡葬领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5个,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提供科学支撑。在社会组织领域,出台《恩施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指引(试行)》等地方标准及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社会组织管理。
(三)民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全面落实民政权责清单,严格依法履行民政职责,目前州本级共有行政许可事项8项、行政检查事项7项、行政处罚事项22项、行政强制4项,共实施行政许可38宗、行政检查27次。对涉民政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9家养老机构、12家州级社会组织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处理意见,对4家殡仪企业、20家养老企业开展了全覆盖安全检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4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1轮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年度集中评查。
(四)民政监管效能取得突破。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印发《州民政局关于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通知》,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今年新登记社会组织22家、变更登记134家、注销登记49家,依法处置非法社会组织3家,1160家社会组织完成线上年检。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和区划地名信息核查,433个道路、小区地名完成备案,新增地名数据4000余条、地址门牌数据4万余条。
(五)民政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开展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2场次,3名干部顺利通过执法考试。推进殡葬领域减项降费优服务,累计精减收费项目50个、降低收费标准项目125个。创新推行社会救助“一次申请、分类审批”,为17.2万名在册社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11.53亿元。开发并推广恩施“思亲园”小程序,网络追思故人引领文明祭祀新风。持续优化民政事务办理程序,社会救助申请实现“全省通办”、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开发全州福利院AI智慧监管平台,全州所有福利院实现远程实时监管。推进民政领域基层报表“只报一次”改革,29套表格整合成1张表。
(六)普法宣传氛围日益浓厚。将“八五”普法宣传贯穿于法治民政建设全过程,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1期,利用清明节、“520”、“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点,引导40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殡葬、婚姻、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公益慈善、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民政领域普法活动上千场次。创新民政普法宣传形式,印制《民政工作小册子》,开展“老年人防跌倒科普暨民法典宣传”等普法活动21场次,发放《婚姻登记条例》宣传折页2000余份;局官网专栏推送法治视频10个、法治宣传海报20张;深入基层调研30余人次,检查民政机构70家,开展普法宣传1000余人次。落实机关干部学法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运用普法平台学法用法。
二、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2025年州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行政执法机制不畅、法治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需切实强化措施加以解决。
(一)健全法治工作体系。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推动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更加规范。制定“九五”普法规划,壮大民政普法宣传队伍,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法律法规。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出台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持续推近民族地区殡葬改革。研究社会团体换届规范指引和内部治理规范化建设指引,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主动深化民政改革,做好民政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执法力量,开展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民政领域内部层级监督、审计监督,依法高效化解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事项。
(四)提升民政法治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开展干部法治课程学习和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推动执法资格考试应考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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