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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依法查处“山寨社团”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5 15:15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山寨社团”依法查处和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设立依法查处“山寨社团”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举报对象

1.未经公安等部门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

2.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境内机构

3.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

4.社会组织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合法社会组织查询,请登录“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模块查询。

举报内容

一般应包括:“山寨社团”和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举报方式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居民群众发现“山寨社团”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向“山寨社团”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受理举报电话:

恩施州民政局:0718-8262081

恩施市民政局:0718-8463678

利川市民政局:0718-7284669

建始县民政局:0718-3222578

巴东县民政局:0718-4332437

宣恩县民政局:0718-5820572

咸丰县民政局:0718-6833031

来凤县民政局:0718-6281377

鹤峰县民政局:0718-529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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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