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通报
为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9〕13号)等法规政策规定,州民政局拟订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意见和建议.其间,未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意见。
为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9〕13号)等法规政策规定,州民政局拟订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意见和建议.其间,未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意见。